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核准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稀土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请示》(包工信发〔2023〕7号)、《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稀土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申请报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关于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212307号)、《包头市政法委关于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稀土合金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批复》等材料收悉。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及相关产业政策,同意核准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500吨稀土金属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3-150271-07-02-435471)。项目单位为包头市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改扩建新增年产2500吨稀土合金(金属)生产线。改扩建之后总体产能规模达到5500吨。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生产车间和基础设施,对车间内现有的48台电解槽(配套整流柜)及其对应的辅助生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3台电解槽(配套整流柜)备用。项目产品的生产采用氟化物熔盐电解工艺。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840万元,企业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