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5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日前,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相关规定,2018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为服务企业生产,根据实际需要,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两批下达。全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第二季度适时下达。
通知明确,2018年度全国第一批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按照2017年度指标的70%下达。第一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735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253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60970吨;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3900吨,其中主采指标51350吨,综合利用指标125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