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全球最大的稀土矿、中国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中国稀土产业“硅谷”、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的试点城市……这就是内蒙古包头,素以稀土闻名海内。
11月3日,“稀土之都”引来各方聚焦——国家级出口稀土高新材料及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顺利通过现场考核验收,为包头的稀土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抓创建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稀土、新型煤化工和装备制造基地,包头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白云鄂博矿已探明稀土资源储量4350万吨,占全国储量的83.7%,占世界储量的38.7%。2016年,包头稀土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50.7亿元,进出口总额8558万美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进出口总额4885.84万美元,同比增长8.13%。
“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为进一步促进出口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要求包头检验检疫局与地方政府深度对接,多次就打造国家级出口稀土高新材料和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相关工作向地方政府汇报、沟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协调,致力于促进稀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015年5月26日,内蒙古局与包头市政府签署推进示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此后,包头市政府相继印发《关于成立包头市创建出口稀土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包头市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头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 优服务 “创建决不是单纯地追求创建成果,而是要通过创建过程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服好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乃至为全国稀土行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服好务。”负责创建工作的包头局副局长康健向记者强调。
创建国家级出口稀土高新材料和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内蒙古首次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既无前例可循,又无经验可复制。在推动示范区创建的过程中,包头局始终将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在推动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的同时,一定要在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扩大区域产业规模、推进稀土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秉承这一理念,包头局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针对问题精准帮扶,专人专项协调跟踪,积极落实服务措施。引导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出口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支持示范区进出口货物便捷通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待遇,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指导企业申请通过CNAS认证,一系列措施的推出,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
坚持原则不放松,执行标准不走样,在包头局的帮扶引导下,目前首批纳入示范区的企业已达32家,稀土新材料出口企业占95%以上,整体出口量在内蒙古自治区保持领先地位。
谋发展 加强联动,提升效能,是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保证。创建工作历时近3年,期间包头局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主动与地方商务局、经信委和稀土高新区等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先后赴无锡、昆山和太仓等地调研学习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并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联合执法制度》《示范区质量安全检查 纠正和预防制度》,起草《包头检验检疫局出口稀土新材料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多方协作,共促创建进程不断推进。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局领导和主管业务处室人员多次赴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邀请系统内专家进行指导,对示范区创建的提档升级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并推动包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推进落实。内蒙古局局长詹少彤向记者表示,加快推进稀土产品与新材料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示范企业创建,将推动自治区对外贸易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树立“内蒙古制造”质量标杆,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
立足资源优势,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稀土产业的转型升级,包头市国家级出口稀土高新材料及应用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有望将包头打造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终端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我国由稀土资源大国向稀土产业强国转变。秉承着“包容大气,品质鹿城”的城市质量精神,包头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质检总局各项工作要求,一路护航质量安全,助力“稀土之都”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