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化纤级PET、2万吨环保PP粒子暨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3万吨化纤级PET、2万吨环保PP粒子暨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 |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三门峡湖滨机电产业集聚区交口片区省道249东侧1号 | 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工程已建成的车间、仓库,采购国内先进设备和生产线,以回收的废PET、PP类废塑料为原料,建设全自动化的化纤级PET、环保PP粒子暨塑料制品生产线。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清洗水等)排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沉淀+A/O工艺+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的废水主要作为中水回用于废塑料清洗工序补充水,剩余部分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水质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造粒(熔融挤出)废气和塑料制品(熔融吹膜、熔融注塑、熔融拉丝、覆膜)生产废气,产污节点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分别经一套“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无组织控制采取在密闭车间内同时主要产污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6-1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密闭管道连接各处理单元,收集至“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604—2018)要求。 (3)噪声:撕碎机、破碎机、摩擦清洗机、造粒设备、振动筛等噪声源,首先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声设备,布局上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油脂、废过滤棉、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清洗生产线产生的泥沙、废标签纸、废瓶盖、废塑料片、废过滤网、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产生的污泥等,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单的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